各相关企业:
近日欧委会向中国政府通报称,2018年5月31日将是欧盟根据REACH法规(即《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进行化学品注册的最后期限,凡年进口量1吨以上的未注册化学品将不允许投放欧盟市场。
注册物质范围为投放欧盟市场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物质”);投放欧盟市场的配制品中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组分(以下简称“配制品”);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中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物品”),且总量不超过1吨/年。注册主体为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进口商。
出口欧盟1吨以上化学品的非欧盟企业将受到REACH法规的严重影响。此类出口商不能自行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注册,只能通过两种方式完成注册程序:一是由欧盟的化学品进口商注册,该进口商可要求出口商提供有关化学品构成和特性方面的详细信息;二是由出口商在欧盟指定一家“唯一代表”,代理其注册。
为确保天津市化学品出口企业对欧盟出口不受影响,请各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并于5月31日前完成注册程序。
相关企业可以登录欧盟化学品管理局网站(http://echa.europa.eu/contact)获取更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