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与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
编辑:管理员 文章来源: 日期:21-12-28 点击:536
12月24日上午,我会与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合作备忘录》会签活动签约仪式在天津开发区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成功举办。会党组书记、会长姜德志,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局长尹晓峰和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马越出席活动并致辞。我会二级巡视员戴胜国、滨海新区法院副院长马越和自贸创新局副局长曹正清代表三方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姜德志会长致辞
姜德志表示,《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进一步落实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天津发展、服务企业需求的务实之举,是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进程中,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是持续推动天津市“十四五”规划落实,着力打造“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各方将共同致力于提升自贸区法治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和保障。
三方签署合作备忘录
下一步,三方将通过资源整合优势实现互补,充分发挥法院司法审判职能、贸促会商事调解职能及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打造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天津自贸区法律服务平台,为商事、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经济纠纷提供高效便捷的解决途径,建立与自贸开发开放相适应的国际化现代化法制保障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天津经验。今后,我会将积极服务天津自贸试验区发展,充分利用自身在商事海事仲裁、商事调解、知识产权代理、经贸摩擦应对、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加速推动全领域全链条“调、裁、审”一体化法治平台建设,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升自贸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三方领导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