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贸促总会来津企实地调查原产地情况

编辑: 管理员      文章来源:      日期:10-06-08      点击:9852

6月4日海关总署原产地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平,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出证认证处处长闫芸,副处长路强,以及天津海关关税处孙凤玉调研员等在我会法律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艾默生过程管理阀门(天津)有限公司和艾默生过程管理阀门自动控制(天津)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
    此次实地核查起因于,我会于2009年9月协助艾默生公司向贸促总会和海关总署申请对该公司生产的归类H.S.8412项下控制器的原产地判定标准进行修订。公司希望通过修订,使含有少量进口成分的该产品能够符合非优惠项下中国原产地标准。在此之前,总署工作人员已就如标准修订将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影响向各有关部、委、局征询了意见,此次核查既是进行评估的一个重要步骤。
    核查中艾默生中国总部首席代表介绍了艾默生公司的整体情况,艾默生天津公司总经理和技术及研发部门的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整个产品的生产过程及检测手段。公司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控制给核查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而海关总署和贸促总会工作人员认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也获得了公司的赞赏。
    2008年9月海关总署特别下发文件就H.S.8481项下阀门产品的原产地的判定标准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也是艾默生公司在我会的辅导下提出的申请。按照新修订的标准,艾默生过程管理阀门(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阀门产品即符合原产地标准。改变了公司此前一直将货物先运输到新加坡,由新加坡商会出具中国原产声明,再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局面,为公司节约了贸易成本,大大缩短了物流时间。天津贸促会法律部想企业所想,为企业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的形象也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