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第十二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的通知
编辑:国际联络部 文章来源: 日期:18-08-16 点击:2443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我市与拉美国家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我会定于2018年11月1日至3日组织经贸代表团赴广东省珠海市参加“第十二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
“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于2007年11月由中国贸促会倡导创立,是中国首个针对拉美地区的经贸合作促进机制性平台,被誉为“中拉务实合作的旗舰品牌”。2015年初,高峰会被列入《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规划(2015-2019)》,成为中国—拉共体论坛项下经贸领域分论坛。高峰会自创立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一届,得到中拉各国政府、有关国际组织以及中拉工商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
本届高峰会将全面聚焦中拉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战略对接,围绕“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把握中拉经贸发展新机遇”主题,着重探讨中拉在基础设施、金融、贸易、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的合作机遇。本届高峰会预计将有约1000名来自国际组织、中国和拉美及加勒比国家政府部门、商协会及企业代表出席会议。
高峰会期间,将同期举办“中国—拉美贸易投资展览会”,展览面积约20,000平米,涵盖基础设施、通讯、电子、金融、服务、机电等类别。展位免费,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分配,先报先得,报满为止。
现诚邀各单位派代表出席第十二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我会统一组织报名,参会代表可自行安排出行,本次会议免收注册费,同时峰会主办方将提供参会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餐以及指定酒店与会场往返地面交通,其它费用自理。请于8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我会。
联系人:马晓莉 边志红
电 话:022-23320846 23301335
传 真:022-23301375
邮 箱:cecilia0905@163.com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我市与拉美国家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我会定于2018年11月1日至3日组织经贸代表团赴广东省珠海市参加“第十二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
“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于2007年11月由中国贸促会倡导创立,是中国首个针对拉美地区的经贸合作促进机制性平台,被誉为“中拉务实合作的旗舰品牌”。2015年初,高峰会被列入《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规划(2015-2019)》,成为中国—拉共体论坛项下经贸领域分论坛。高峰会自创立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一届,得到中拉各国政府、有关国际组织以及中拉工商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
本届高峰会将全面聚焦中拉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战略对接,围绕“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把握中拉经贸发展新机遇”主题,着重探讨中拉在基础设施、金融、贸易、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的合作机遇。本届高峰会预计将有约1000名来自国际组织、中国和拉美及加勒比国家政府部门、商协会及企业代表出席会议。
高峰会期间,将同期举办“中国—拉美贸易投资展览会”,展览面积约20,000平米,涵盖基础设施、通讯、电子、金融、服务、机电等类别。展位免费,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分配,先报先得,报满为止。
现诚邀各单位派代表出席第十二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我会统一组织报名,参会代表可自行安排出行,本次会议免收注册费,同时峰会主办方将提供参会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餐以及指定酒店与会场往返地面交通,其它费用自理。请于8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我会。
联系人:马晓莉 边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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