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经贸摩擦预警-2025年第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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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36期)

 

【2025144】

巴西对涉华盘条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6月1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5年第44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rcelormittal Brasil S.A.、Gerdau Aço Longos以及Gerdau Açominas e Gerdau S.A.于2024年10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盘条(葡萄牙语:fio máquina de aço carbono)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72139110、72139190、72139910、72139990、72279000、72132000和722720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5145-M38】

美国作出临时钢制围栏反补贴初裁

2025年6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临时钢制围栏(Temporary Steel Fencing)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河北明迈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Hebei Minmetals Co., Ltd. )补贴率为33.27%、石家庄赛德贸易有限公司(Shijiazhuang SD Company Ltd.)补贴率为139.20%、安平县兴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Anping County Xingpeng Hardware Co., Ltd.)、深州岳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Shenzhou Yuelei Metal Products Co., Ltd.)、四川金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Sichuan Gold-Link Industry)、Sourcing Solution Co., Ltd.、天津盟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Tianjin Mengsheng Metal Products)因未参与应诉,补贴率均为301.83%、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均为86.24%。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10月27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308.90.9590项下产品。

【2025146-M39】

美国作出低速载人车辆双反终裁

2025年6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低速载人车辆(Low-Speed Personal Transportation Vehicle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Lvtong New Energy Electric Vehicle Technology Co., Ltd.)的倾销率为119.33%(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19.33%)、厦门市戴尔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Xiamen Dalle New Energy Automobile Co., Ltd.)的倾销率为312.31%(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312.31%)、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倾销率为291.04%(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291.01%)、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478.09%(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478.09%)。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低速载人车辆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Lvtong New Energy Electric VehicleTechnology Co., Ltd.)补贴率为31.45%、河北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Hebei Machinery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和山东奥德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Odes Industry Co., Ltd.)因未参与应诉,补贴率均为679.44%、厦门市戴尔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Xiamen Dalle New Energy Automobile Co., Ltd.)补贴率为44.38%、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为41.14%。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5年7月31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703.10.5030项下产品。

【2025147-M40】

美国对L-赖氨酸发起双反调查

2025年6月18日,应美国赖氨酸公平贸易联盟((the Lysine Fair Trade Coalition)及其会员企业Archer Daniels Midland Company、CJ Bio America, Inc.和Evonik Corporation于2025年5月28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L-赖氨酸(L-lysine)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22.41.009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5年7月14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5年8月21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11月4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148】

印度对华铝箔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6月1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5/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3月20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厚度不超过80微米的铝箔(Aluminium Foil)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479-721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包括用于电容器,宽度小于500毫米、纯度99.35%的5微米铝箔以及厚度在5.5微米至80微米之间的铝箔。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6071110、76071190、76071910、76071991、76071992、76071993、76071994、76071995、76071999、76072010及76072090项下的产品。以下产品不在本案征税范围内:1.用于非电容器的厚度5.5微米以下的铝箔。2. 用于电容器的厚度5微米以下、5微米至5.5微米的铝箔。3. 超轻量转换铝箔,其厚度为5.5微米至7微米,用于绝缘、香料包装、导热流体管线覆盖和茶叶包装。4. 电解电容器用蚀刻或成型铝箔。5. 用于立面覆层和标牌应用的铝复合板。6. 包覆铝箔。7. 啤酒瓶用铝箔。铝箔厚度为10.5微米,表面粗糙且有空孔,无论是否印刷。8. 铝锰硅合金和/或包覆铝锰硅合金。9. 铝箔胶带。10. 彩色涂层铝箔。11. 聚氨酯涂层铝箔。

【2025149】

土耳其对进口尼龙纱线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6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5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进口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纱线(土耳其语:Naylon veya Diğer Poliamidlerden İpliklerin)启动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包括牵伸变形丝、全牵伸丝、部分定向聚酯纱线及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制成的其他纱线,涉及土耳其税号5402.31、5402.32、5402.45、5402.51、5402.61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除另行延期(最长六个月)外,终裁将于九个月内作出。

【2025150】

澳大利亚延期发布对华热轧钢卷双反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建议

2025年6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48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Steel)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建议。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12月10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2月25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2025151】

马来西亚对涉华铁或非合金钢冷轧钢卷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6月21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宽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轧钢卷(Cold Rolled Coil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对中国和日本的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和日本的涉案产品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生产商/出口商鞍钢集团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为4.8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效公司(Maanshan Iron and Steel Co., Ltd)为4.76%、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为8.74%、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26.38%,日本生产商/出口商为26.39%,该措施自2025年6月23日起生效,至2030年6月22日终止;同时对韩国和越南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裁定自2025年6月23日起终止对韩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且终止调查。

【2025152】

土耳其对华不锈钢焊缝管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6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焊缝管(土耳其语:Paslanmaz çelikten olanlar)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12月31日第2019/3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企业佛山市广上不锈钢有限公司(Foshan Vinmay Stainless Steel Co., Ltd.)为13.82%,Foshan Nanhai Qiuxun Stainless Steel Product Co., Ltd.和其他中国大陆企业均为20.50%;中国台湾地区企业YC Inox Co., Ltd.和Froch Enterprise Co., Ltd.为7.98%,其他中国台湾地区企业为11.5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306.40.20.90.00、7306.40.80.90.00和7306.61.10.00.00。

【2025153】

土耳其对华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6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土耳其语:sentetik veya suni devamsız liflerden dokunmuş mensucat)作出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12月31日第2019/4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到岸价(CIF)44%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5.13、55.14、55.15和55.16。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