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经贸摩擦预警(2021年第24期)
编辑:管理员 文章来源: 日期:21-12-30 点击:477
(2021年 第24期)
【2021224】
印度财政部发布对华拖车车轴反规避案征税令
2021年12月13日,印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报第69/2021-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9月1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拖车车轴(Axle for Trailers)作出的反规避终裁建议,即中国的拖车车轴通过全散件组装或半散件组装的方式进口到印度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对中国拖车车轴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及有效期同样适用于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全散件组装或半散件组装的拖车车轴。上述裁决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7169010项下的产品。
【2021225】
欧盟对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
2021年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欧盟委员会在立案公告中指出,委员会有充分证据证明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涉案产品经由土耳其转口(无论是否标明原产于土耳其)规避了对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的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019 39 00、ex 7019 40 00、ex 7019 59 00和ex 7019 90 00(TARIC编码为7019 39 00 83、7019 40 00 83、7019 59 00 83和7019 90 00 83)。
【2021226】
欧盟对华钢制风塔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1年1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风塔(Steel Wind Tower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裁定税率为7.2%-19.2%。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08 20 00(TARIC编码为7308 20 00 11)、ex 7308 90 98 (TARIC编码为7308 90 98 11)和ex 8502 31 00(TARIC编码为8502 31 00 11和8502 31 00 85)。
【2021227】
欧盟对进口钢铁产品保障措施案进行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欧盟钢铁产品(Steel Products)保障措施案发起复审立案调查。此次复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关税配额的分配与管理;(2) 传统贸易量是否被挤占;(3)享受“WTO的发展中国家”待遇的进口是否继续被豁免;(4)自由化程度;(5)美国232条款的变化;(6)其他可能导致改变配额数量和分摊的情势变更。复审结果预计将不晚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
【2021228】
欧盟对华铝转换箔产品作出反补贴终裁并修改反倾销终裁结果
2021年12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转换箔产品(Aluminium Converter Foil)作出反补贴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8.6%-18.2%的反补贴税;同时修改2021年12月8日的反倾销终裁结果,将现行税率15.4~28.5%变更为6.0%~28.5%。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0.021毫米、无背衬、除轧制外未进一步加工的铝转换箔,铝转换箔卷的重量超过10公斤。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607 11 19 (TARIC编码为7607 11 19 60和7607 11 19 91)。
【2021229】
秘鲁对进口服装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程序
2021年12月24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296-2021/CDB-INDECOPI号公告,决定对《国家关税税则》第61章、第62章和第63章项下共计284个税号子项的服装产品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程序,以确定是否对该类进口货物采取保障措施。本案调查期为2016年1月~2021年6月。调查程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公告发布次日起算)。
【2021230】
阿根廷对华亚克力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1年12月23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1140/2021号公告,应阿根廷企业NOREN PLAST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亚克力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大于等于2毫米、小于等于200毫米,正方形或长方形(角略圆),单面或双面有或无一次性保护膜,非蜂窝状、非金属化的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又称亚克力或有机玻璃)板材、带材,涉及南共市税号3920.51.00和3926.90.9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1231】
马来西亚对华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1年12月23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生产商/出口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9.47%,天津达陆钢绞线有限公司为2.09%,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21.72%。该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自2021年12月25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24日终止。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为7312.10.91 00。
【2021232】
印度财政部发布对华装饰纸反倾销征税令
2021年12月2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77/2021-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9月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装饰纸(Decor Paper)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即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8059100和48022090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包括各种类型和各种尺寸的装饰纸,如表层纸(白色/灰白色)、衬纸(白色/灰白色)、抗渗透纸、模板底纸、覆盖纸、印刷原纸(彩色/白色)、上蜡、涂布、浸渍用原纸、装饰业用原纸、高压或低压层压板用装饰纸,尺寸为95厘米、96厘米、102厘米、123厘米、123.5厘米、124厘米、124.5厘米、125厘米、131厘米、132厘米、183厘米、184厘米和185厘米;40-130克重、克列姆(KLEMM)吸水率每10分钟至少12毫米、湿拉伸强度6- 12n/15mm、透气度10-40sec/100ml、涂料中含有二氧化钛或颜料的卷筒未涂布纸。即用型装饰纸不适用本案反倾销措施。上述裁决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