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经贸摩擦预警(2024年第20期)

(2024年第20期)
【2024074-M17】
美国对钢制轮毂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轮毂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轮毂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5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6月7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4075-M18】
美国对涉华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对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5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6月7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4076-M19】
美国对铸铁污水管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铸铁污水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铸铁污水管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5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6月7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4077】
印度对涉华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分子量介于3000至4000的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生产商万华化学集团(Wanhua Chemical Group)为534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608美元/吨,泰国生产商GC Polyols Company Limited为470美元/吨、泰国其他生产商为480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720、390791和390799项下的产品。
【2024078】
欧盟对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4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于3月27日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6.6%~24.2%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涉案产品为粘度大于等于78毫升/克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3907 61 00(TARIC编码为3907 61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079】
印度对涉华氰化钠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的氰化钠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涉案企业中国生产商河北诚信集团有限公司(Hebei Chengxin Co. Ltd.)为286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554美元/吨,欧盟生产商Lučební závody Draslovka a.s. Kolín为13美元/吨、欧盟其他生产商为230美元/吨,日本生产商为447美元/吨,韩国生产商为413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37项下的产品。
【2024080】
墨西哥对华新子午线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4年4月5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内径为13~22英寸(330.2~558.8毫米)的用于乘用车和轻型载重汽车的新子午线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不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4011.10.10和4011.20.06。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081】
欧亚经济联盟继续对华滚动轴承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4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401/AD3R3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4年4月1日第35号令,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滚动轴承(不包括滚针轴承)征收反倾销税,其中,生产商无锡市滚动轴承有限公司税率为31.3%、中国其他生产商税率为41.5%,措施有效期至2029年3月31日(含)。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8482 10 100 1、8482 10 100 2、8482 10 100 9、8482 10 900 1、8482 10 900 2、8482 10 900 3、8482 10 900 8、8482 20 000 1、8482 20 000 2、8482 20 000 9、8482 30 000 1、8482 30 000 9、8482 50 000 1、8482 50 000 2、8482 50 000 9、8482 80 000 1、8482 80 000 2、8482 80 000 9、8482 91 100 0、8482 91 900 0和8482 99 000 0。
【2024082】
欧盟对华烷基磷酸酯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4年4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于4月9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烷基磷酸酯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45.1%~68.4%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19 90 00(TARIC编码为2919 90 00 50和2919 90 00 65)和3824 99 92 (TARIC编码为3824 99 92 38)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24083】
澳大利亚对涉华钢托盘货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4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19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钢托盘货架作出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自2024年5月9日起继续对中国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