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4)

编辑:商法中心      文章来源:中国贸促会官网      日期:19-08-07      点击:7778
(三)合规管理部门
   企业可结合实际设置专职的合规管理部门,或者由具有合规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承担合规管理职责。合规管理部门一般应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1.持续关注我国及业务所涉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国际规则的最新发展,及时提供合规建议。
   2.制定企业的合规管理制度和年度合规管理计划,并推动其贯彻落实。
   3.审查评价企业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合规性,组织、协调和监督各业务部门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修订。
   4.组织或协助业务部门、人事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并向员工提供合规咨询。
   5.积极主动识别和评估与企业境外经营相关的合规风险,并监管与供应商、代理商、分销商、咨询顾问和承包商等第三方(以下简称“第三方”)相关的合规风险。为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提供必要的合规性审查和测试,识别和评估新业务的拓展、新客户关系的建立以及客户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等所产生的合规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
   6.实施充分且具有代表性的合规风险评估和测试,查找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存在的缺陷,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对已发生的合规风险或合规测试发现的合规缺陷,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7.针对合规举报信息制定调查方案并开展调查。
   8.推动将合规责任纳入岗位职责和员工绩效管理流程。建立合规绩效指标,监控和衡量合规绩效,识别改进需求。
   9.建立合规报告和记录的台账,制定合规资料管理流程。
   10.建立并保持与境内外监管机构日常的工作联系,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