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案例】“A”商标在巴基斯坦异议案例
“A”商标在巴基斯坦异议案例
我会帮助天津M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长年针对“A-12”商标在巴基斯坦进行商标监测。2020年1月,我会通过商标监视发现,巴基斯坦当地人申请的A商标于2019年11月在官方期刊上刊登商标公告。
检索以往注册情况,虽然未发现M公司在巴基斯坦注册“A-12”或“A”的商标记录,但根据巴基斯坦商标法规定,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以在商标公告期间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以阻止其注册。我会建议M公司基于在其他国家已取得商标权的情况,向官方申请商标异议,从而阻止A公司取得商标权,同时在巴基斯坦申请注册A-12商标。
M公司采纳了我会的建议。我会帮助M公司整理了一系列商标证据材料并做好相关翻译工作,启动商标在巴基斯坦的布局和维权工作。由于事先查阅了大量资料,进行充分的准备,我们帮助M公司对A商标提出的异议申请最终取得成功,新申请注册的A-12商标以通过实质审查。
典型意义:企业商标在国外被抢注,是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虽然我们在培训中不断提示企业提早在海外布局,企业或是因为重视程度不够,或是出于成本考虑,还是存在布局滞后、经常发生被抢注的情况。这个案例再一次警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与市场开拓同步考虑提早布局,避免被抢注的情况。
发生被侵权抢注的情形,企业要沉着有效应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制定工作方案,被动应对与主动保护多管齐下,协调推进,实现维权总体目标。
企业要选择专业尽责的服务机构,全面梳理有利证据,为维权准备充足的支撑材料。平时也应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品牌有关的使用证据、广告宣传资料等,包括标注品牌的销售合同等相关单据,参加展会相关资料,广告发布成果、费用支出凭证等。
在国外提起商标异议,虽然异议人没有该国注册争议商标,但该商标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布局的证据也具有一定的证明效果。商标为异议人所有且异议人在多个国家持续维护该商标的实践,特别是异议商标项下产品在该国有实际销售的情况下,可以辅助证明异议人存在在先权利。
贸促会作为我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始终把服务企业作为立身之本,企业在商标知识产权海外布局与维权方面遇到问题,请根据官网指引的联系方式向我会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