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证明书】关于报关单认证方式的通知
近日,海关总署分布了2015年第14号公告,自2015年6月1日起停止运行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系统。为此中国贸促会就报关单认证方式进行调整,企业可根据需求在以下两种认证方式中自主选择:
第一种方式 形式认证
1.申请单位年检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在海关系统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打印的报关单两份;
3.由企业自行出具声明,说明出口报关货物的相关情况,将企业在“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系统内打印的报关单附于声明中,并担保打印报关内容属实,与实际报关的内容一致。
企业声明下载:
企业公司声明(2份)
企业保函下载:
企业保函
第二种方式 事实性认证(目前暂不办理)
1.申请单位年检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在海关系统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打印的报关单并加盖公章两份;
4.企业保函。
保函下载:
企业保函
注:代理报关单位还要提交加盖报关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海关注册登记证,在“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打印的报关单要同时加盖企业和代理报关单位印章,代理报关单位保函并提交与代理报关单位签订的《代理报关委托书》
代理报关单位保函下载:
代理报关单位保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