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关于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调整的通知
各出口企业:
近期,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49号),中瑞双方定于2021年9月1日起使用新的原产地证书,证书所载商品项数上限从20项增加至50项。根据公告要求,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和签发将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涉及企业:已申请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企业
具体安排:
1、请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企业于9月1日起在登录界面更新打印组件。
2、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为签发的旧版证书9月1日后仍可正常使用。9月1日后企业申请补办或更改旧版证书的,将打印出新版证书,证书的申请日期和签证日期应为实际申请和签证日期(即9月1日以后的日期)。
3、如企业出口货物因证书格式问题在瑞方关税减免享惠受阻,请及时联系我中心处理。
特此通知。
天津市贸促会贸易中心
2021年8月30日
(联系:022-23110372、23307911)


